刺傷妻子不久后悔了
甘某稱,4月24日晚上7點多,劉某給何某打電話,要求何某在甘某家等他,如果何某不答應,他就將兩個兒子毒死,自己再自殺。25日上午10點左右,劉某帶著兩個兒子來到甘某位于長沙市雨花區的家中,試圖挽回婚姻。
“開始我和何某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后來我又在地上跪了六七分鐘,希望她能原諒我,但她說沒有可能了,不會和我再過下去了。”劉某供述,聽完妻子的話,他覺得活著沒什么意思了,便跑到廚房拿出一把水果刀想要自殺。
“當時我跟她(何某)講,‘你不原諒我,我死了算了’,她就過來搶刀。”劉某稱,就在何某搶刀時,他想不如將兩個兒子交給父母撫養,自己和何某一起死算了。于是,劉某用水果刀對著何某的腹部和胸口刺了兩刀。
甘某說,劉某與何某坐在沙發上聊天時,她進了衛生間。幾分鐘后,她從衛生間出來看到,何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劉某跪在何某面前,正拿著一把水果刀刺向何某。“我急忙沖上去,雙手緊緊抓住劉某拿刀的手,將刀搶了過來,并將家里所有的刀都藏到了廚房的柜子里。”隨后,她撥打了110和120。
劉某說,第二刀刺向妻子的胸口時,他是想將妻子殺死,但在甘某報警時,他徹底冷靜了下來,看到妻子受傷的樣子,就后悔了。于是,劉某抱著妻子沖了出去,乘的士將妻子送到了醫院。
經法醫評定,何某的傷情暫定為輕傷二級。
對話檢察官
第二刀可說明是故意行為
瀟湘晨報:從供述來看,劉某似乎是一個因為無法挽回妻子,拿刀相逼,絕望而偏執的丈夫,揮刀刺傷妻子后,又將其送醫治療。檢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其批準逮捕,為什么是故意殺人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
承辦檢察員吳禮強:故意殺人罪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內容只是要損害他人身體,并不是剝奪他人的生命。對于故意殺人未遂來說,沒有將人殺死,并非由于行為人主觀上不愿作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為。被害人沒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違背其主觀意愿的。而在故意傷害情況下,被害人沒有死亡,完全是在行為人的意料之中。
何某被捅刺的部位是腹部和胸口,屬于人體要害部位,極易致人死亡。劉某在陳述中也表達過想要殺害妻子,具有殺人的主觀故意。盡管劉某稱,看到何某受傷后不再想她死亡,但這一想法是在劉某實施行為之后才發生了轉變。盡管劉某稱最初持刀是想自殺,但在自殺過程中臨時起意殺妻,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甘某的證詞顯示,在何某躺在地上無法動彈的情況下,劉某仍然持刀刺向何某,也足以認定劉某的行為是涉嫌故意殺人而不是故意傷害。
此外,綜合考慮何某的身高因素,劉某所刺的第一刀可辯解為兩人搶刀所致,但插入胸口的第二刀,從力度和角度來說都不可能是誤傷,也能說明劉某的行為是故意的。至于劉某在事后抱著妻子趕到醫院救治,該行為在實施殺人行為之后,將來可以在量刑的情節予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