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認同是很有誘惑力的:每個人都樂于趨同,融入大大小小的集體中,不同意見被妥協的傳統磨平時,社區生活就容易很多。然而,認同是有代價的。如果一個封閉的意見圈或思想圈很少有或不允許有不同意見,那么長此以往,思考停滯、常識消退,它將不再充滿活力、富有想象力地回應新挑戰
別把微信公眾號發的消息全當新聞讀。
出版社、專業媒體和微信公眾號的定位、信用度和專業水平是不同的。
出版是文化的傳承,從中國的竹簡算起,出版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傳承重在“承”字,是時間性的,追求永久的價值,要經得起時間的檢驗。媒體是信息的傳播,如果從日報的誕生算起,有三百多年的歷史,傳播重在“播”字,是空間性的,追求時效性及當下的效應。微信及微信公眾號始于2012年,定位為公眾平臺,是一種自媒體活動,旨在無門檻、多向互動、信息的指數型分享與擴散。
誠然,期待大部分微信公眾號與出版社或媒體擁有同樣的專業性及準確度是不現實的。司馬遷寫《史記》十余年磨一劍,記者則經過至少四年的新聞學專業學習,加之上崗培訓、編輯的修改校對方可發表文章。他們完整的知識、系統的思考,與微信公眾號的淺層化、碎片化、快餐化、娛樂化是兩個層面的東西,不可同日而語。
筆者在英國的BBC及美國的NBC有過傳媒經歷。前者強調媒體素養與倫理,旨在讓民眾保有知情權、普及教育、監督政府、揭露事實的真相;后者雖更為商業化,但每次新聞節目開選題會時,都遵從新聞“四原則”來進行篩選,即新聞的時效性、重要性、相關性、新奇性。媒體法既從法律的角度為新聞自由奠定了基礎,也規范了媒體從業者的職業操守,并對誹謗罪(defamation)、賄賂罪有明確的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