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成立于1991年,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行業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寧波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管理,受寧波市司法局的監督、指導和浙江省律師協會的指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經寧波市司法局申報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包括公司律師、公職律師、法律援助律師),為本會的個人會員;經寧波市司法局申報依法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為本會的團體會員。本會現有個人會員2084名,團體會員143家。
律師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屆任期四年。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權力機構,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權力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本會設秘書處,作為本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具體落實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本會自第七屆開始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本會根據行業發展的需要,設立8個專門委員會和14個專業委員會,作為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